第七个夏天的名字(曾经泪流满面的文字)
发布时间:2019-02-22 11:50:24
document.write(g_oBlogData.data.cgiContent); if(isTemplateBlog) { TemplateBlogParser.start(); } 愛音樂,愛文字,愛空間,火兒QQ952264836楔子 澳洲的陽光很溫暖。讓我想起九月的北京。空氣裏面是愛情的味道。那個時候,生活是剛剛打開的糖罐,傷害和眼淚還沒有登台。 他終于找到這裏來。整整七年,30歲的我的錦帆,他站在我面前笑,他有墨黑的眉,他微微前傾的姿勢,他有那麽白的牙齒。他說,蘇向晚的第7個夏天,名字叫做聶錦帆;聶錦帆的第7個夏天,名字叫做蘇向晚。 蘇向晚愛聶錦帆,聶錦帆愛蘇向晚。 我的眼淚滴滴答答的下來。 A 她十九歲那年的夏天,名字叫做聶錦帆。 是她和他初識的第一年。同鄉的聚會,她因爲老師拖堂遲到半個小時。臨近中午的校園,處處人滿爲患。她抱着書本在其中奔跑穿梭,一路上心急如焚。九月的北方陽光,依然熾烈明亮,汗水順着額角一路打下來。等幾番周折找到指定飯館,她已經氣喘如牛,趴在椅背上說不出完整話來。 善意笑聲四起。有師姐款款站起身來介紹,這是今年甫入學師妹,名字叫做蘇向晚。然後她聽見他喊她的名字,他說,向晚,先擦擦汗。是一方雪白手帕,擡頭的時候,她看見他的臉。 聶錦帆聶錦帆聶錦帆。在以後的許多夜晚,她在心裏念他的名字,反反複複,一遍一遍,她想着他那一天的樣子。他有那樣墨黑的眉,卻是那般柔軟流動的眸子,他微微前傾的姿勢,他有那麽白的牙齒。窗外九月豔陽如水洩下,她在長長的暈眩裏發不出任何聲音。 生活是一張準備妥當的宣紙,那一個夏天,她飽蘸濃墨,隻在上面寫下這一個名字。 穿着格子襯衣的錦帆,短發幹淨利落,背着大大的挎包站在她面前;穿着白T恤的錦帆,帶着護腕,球場上奔跑跳躍,四下的歡呼裏給她一個咧開的笑臉;赤着腳的錦帆,地毯上眯着眼睛,抽完那一支煙。他隔了好遠距離,大聲喊她的名字,他跑到學校的小賣鋪裏去給她買一支冰淇淋,他揉搓她亂糟糟的頭發,他在她困頓的時候輕輕地敲她的腦袋。 是該幸福的吧,可是她在很多夜裏無聲地落下淚來。錦帆的生活裏春光燦爛,她是他路邊的一棵風景樹,卻不是他心頭的那粒朱砂痣。他在那麽多的人面前,大力拍着她的肩膀,他說,向晚,是我的好兄弟。聶錦帆的那一個夏天,與他舉案齊眉的名字,叫做葉闌珊。 美麗的闌珊,她倚在錦帆身上懶懶的笑,向晚,你真是錦帆的小小翻版。他一直想要一個妹妹,我與他一樣疼你。 B 每年新生入學,都是令人頭痛時節。擁擠校園更顯逼仄,那些面孔倉皇孩子,工蜂一樣散落在各個角落。 如若可能,我願意避開一切在校内出現機會。咄,那些人滿爲患教室食堂,讓人望而生畏。我隻願意在自己租住這間小屋裏手捧小王子讀到日暮,清涼無汗,唇齒含香。 錦帆時常對牢我說,闌珊,你便是我的那一朵玫瑰,我畢生努力要爲你遮上玻璃罩子,永不讓你沾人間煙火。 每次這個時候,我都會依偎在他懷裏,輕聲的笑。 我并非置疑他的能力,這個校園風雲男子,一路順遂上來,多少長輩啧啧稱贊,數年後決非池中之物。隻是我,沒有那許多年可以用來等待。鶴發雞皮時候,縱是錦衣玉食,又有何益。我很小知道,美麗不過是瞬間的事情。 認識羅染,是在學校百年慶典上。 校園沸騰如一鍋粥。彩旗熱烈招展,校友回訪,文藝演出,學術講座。大大小小車輛塞滿過道。學生志願者散布各個角落,一律熱情微笑,有問必答。 我是其中一員。穿紅色旗袍站在禮堂門口,引導來賓進入會場,偶爾充當咨詢。 羅染進來的時候,是和一群法國學者一起。他們用法語流利交談,間或發出歡笑的聲音。經過我的時候,羅染停住腳步。我知道他必是要向我詢問會場位置,所以未及他用中文發問,我已經給出答案,用的是标準法語。我看到羅染的目光在我身上略微停滞,然後他微笑着對我點頭示意,與那群人一起走向會場。 回去之後我笑着與錦帆提起,原來并非所有成功人士都腦滿腸肥。 我未曾告訴錦帆,自羅染堪堪看我的那一眼,我聞到風吹草動的氣息。 一周後,慶典結束,我疲倦不堪。換上常服,懶洋洋穿過喧嚣球場,遠遠看到錦帆以優美姿勢跳投一記。場外抱着他衣服的,是他甫入學的師妹。這個小小女孩,第一次看見我眼睛睜那麽大,我記得她說,姐姐,你怎麽可以這麽漂亮。我和錦帆都喜愛她坦率自然。夕陽幻化她小小面孔,雙目永遠亮晶晶,我輕輕走過去喊她的名字,我說向晚,等錦帆下場,你同他說,我感覺疲憊,先回去休息。 球場邊上有一條長廊,挂滿我喜愛的藤蘿,淺淺紫色垂落。我停住觀賞一陣,拾起一串,帶回家去。 陽光餘韻,風吹動我純棉群擺,我在馬路一邊等待穿行。是前望的那一瞬,我看見羅染。立在他銀白色車旁,穿一件妥帖至極的白襯衣。雙手插在褲兜裏。我知道他在等我。 C 我認識向晚的時候,她已經大四。 本該是風聲鶴唳的時段,周遭人爲着考研求職人仰馬翻。那些大四的學生,都有倉促的腳步和一張疲倦的臉。但是向晚,自始至終,是個悠閑的女子。 我記得我第一次見她,是約好的酒館。角落邊上那個座位,她對着窗外抽煙。黑色長袖的T恤,有那麽長的劉海。然後她轉過身來,對着我輕輕的笑了一下。她說,家安,你穿成了我喜歡的樣子。她的聲音異常的甜美,雖然有一點點低。 我在學校的社區上認識向晚。這個長我兩屆的女子,寫了那麽多漂浮的字。是義無返顧的迷戀。我在她所有的文章後面固執而堅持的回複,我說向晚,我想見你。但是沒有回音。小小的社區因爲我近乎輕狂的舉止而蕩起漣漪。很多人嘲笑,有些贊賞,也有許多人過來和我說向晚的點滴。但是向晚始終在那樣的喧嚣後面,似笑非笑,不發一言。 我的堅持漸漸成爲笑柄,沒有人知道我爲什麽依然那樣一相情願堅持下去。或許我自己也并不清楚。 很多人建議我直接用傳呼器發留言給向晚,這樣至少我能和她直接交談。但是我沒有。我有自己驕傲的底線。我閱讀她所有的文章,我在很多夜裏在那些凜冽的語調裏閉不上眼睛。我想看看應該是怎樣的面孔才能與這樣的心志匹配。所有人都知道林家安中了情蠱,名字叫做蘇向晚。但是林家安仍然有林家安的驕傲。我們每日都在網上挂許多時間,我看着她的名字以那麽懶散的姿勢漫長的停留在社區的列表裏。但是我不會點擊留言。我隻是依然不懈的在她的帖子後面回複,我說,向晚,讓我見見你。 終于如願。是那一日傍晚時分,屏幕上突然彈出向晚的留言。她說,好孩子,出來陪我喝酒。 她坐在我對面,面色薰然,薔薇的色澤。她的手裏夾着煙。她喝了很多的酒,她的眼睛看向的時候,我看到裏面有一些晃動的波影。 向晚,我沒有想過你會是這麽的美麗。 呵呵,美麗?家安,你還是個孩子。沒有人能再美麗如葉闌珊。即便她已經離開許多年。她起眼睛對着我笑,深深的吸入一口煙。她的手指蒼白,并且看上去,寂寞。 那一日,我送向晚至她樓下。我看着她懶洋洋的向我擺擺手,然後步履鎮定的走進樓去。 是如此控制自若的女子,雖然我知道她已經喝多。但是人前,始終看起來的無懈可擊,鋼鐵般強悍的意志。個性裏面的天真和甜美藏在頹靡裏面。就像許多夜裏我看到的她的字,不動聲色的叙述,面無表情宣判那些人物命運。但是透過這樣的寒冷,我看到她内心的陽光和雨水。 我突然對着她的背影大叫,我說向晚,讓我照顧你。 D 整理書架的時候,掉出來一張照片。拍在我甫進大學的那個夏天。一轉眼,已經三年。 是圖書館的台階,同鄉會的合影。我穿着大大的白色T恤,頭發很短,對着鏡頭,笑容恍惚。傻傻的樣子。 我依然記得,那是北方的九月,午後陽光是一隻巨大手掌。他站在前面,他舉着相機,大聲着,大家都咧開嘴,看這邊。 是初初拓上的第一筆,一路潦草的畫到如今,依然隻有他一個名字。聶錦帆。 偶然還有聯系。在某一個出差夜晚,或者難得的辦公室的清閑,他會打電話給我。俗套的問,我的學習生活。 如果掩飾已經成爲習慣,那麽不妨一直這樣下去。我許多難出口的話語,曾經是無數夜裏揪心的疼痛。終于壓抑成俗套回應,歎息都聽不見。 也有的周末,我會過去看他。坐在客廳等他,對那些卧室裏面推門出來的豔麗女子視而不見。 爲他收拾房間,等他梳洗完畢,一起去吃一頓飯,然後我再坐上一個小時的公車回來。我知道他已經和從前不同。但是很多時候,一個人可以毫無怨言,因爲愛。 是的,心裏反反複複表白了多少遍,蘇向晚愛聶錦帆。聶錦帆愛蘇向晚。眼淚就那麽滴滴答答的下來。 其實我也早已經和從前不同,但是他看不到。 向晚,你在我面前神遊次數已經越來越多。 是淡淡語氣,但是聽出不滿。一擡頭,看見錦帆眉間淺淺的褶。 或許是最近睡眠不好,師兄,你知道大四容易讓人衰老。我的笑容非常标準,是無數夜裏對着鏡子反複練習。不久之前,師姐款款路過北京,過來看我。曾經對牢我驚呼,向晚,你現在氣質神韻怎麽像極當年的葉闌珊。 不曾告訴她,是自己刻意模仿。美麗如斯的葉闌珊,錦帆最愛的葉闌珊,他心中絕無僅有那一朵玫瑰。是不介意做她影子,隻要能被他愛。一輩子做闌珊替身,心甘情願。可惜,錦帆,他什麽也看不見。 向晚,你也知道你已經大四,你不該至今毫無打算。錦帆熟練的點煙,目光淩厲。是的,他已經變成一個淩厲的男人,頭發理的那麽短,笑容很少,唇角是那麽削薄的線條。闌珊離開後的兩年,他心裏的陽光和溫暖也一并被帶走。事業是旁人豔羨的順遂,多少老師颔首微笑,當初便不曾看走眼。但是他們不知道,如今的這個聶錦帆已經再回不到當初。他成爲心機深沉處事殘酷的男子,他讓人覺得寒冷。 我不是沒有打算。我的打算就是陪在他身邊。是我當初對闌珊的承諾,但是我永遠不會讓他知道。 E 我沒有想到會在這裏遇見向晚。 這個泰國餐館,朋友推薦的好味道。和同學剛剛入座,看見坐在左邊的向晚。 她沒有看見我。她的目光對着她面前那個正在接手機的男子。她的目光疼痛宛轉。 那個男人的側臉朝着我,他有非常淩厲的棱角,很短的頭發,眉毛墨黑,指節間夾着一隻煙。他的聲音非常沉郁。我看到他挂掉手機的時候,向晚的眼睛已經移開。她端起面前的湯小心的喝,她的劉海有幾縷劃入湯裏面。那個男人的手伸過來,掏出手帕替她擦劉海沾上的湯汁。他的眉尖簇起。我看見向晚的笑容。我不知道爲什麽再次覺得疼痛。 我走過去很自然的同向晚打招呼,我毫不畏懼迎上那個男人的目光。 向晚淡淡的介紹,家安,這是長我兩屆師兄,他叫聶錦帆。 我說,向晚,吃完飯給我電話。我們可以順道一同返校。我掏出筆,展開她的手掌,然後把我的手機號碼寫在上面。 我并沒有和那個男人說一句話。 半個小時之後,我在餐廳門口看見向晚。她緩慢的對着我笑,她說家安,你這個小孩子。然後她吞下一把暈車藥。 什麽也沒有說,或許是因爲寫了太多文字,她是厭倦了語言的女子。她的身體裏面有那麽多的疲憊。公車拖拖拉拉開動的時候,向晚已經睡着。我把她靠窗的頭輕輕的轉過來,停在我的肩頭。我把她的身體擺一個舒服的姿勢。她煙灰的大毛衣,袖管垂落。我替她挽起的時候,看見她手臂上的那個齒痕。 她睡着的樣子,不似成人。原來她有一張濃眉長睫的娃娃面孔。隻是她醒着的時候,面孔罩上一層流轉光韻。模糊了她的五官。她的手機響起來,我沒有看,直接替她關掉。 那是我和向晚的第二次見面。 一周以後,我從一個師兄那裏聽得聶錦帆的名字。原來曾經是校園風雲,連帶的一個傳奇,那個時候,還有一個連理匹配的名字,叫做葉闌珊。然後聽見向晚的名字,他說,彼時蘇向晚是多麽英俊女子。聶錦帆直系師妹,最好兄弟。辯論賽籃球場處處活躍,隻是後來都沉寂。葉闌珊畢業去了法國,聶錦帆留在北京。蘇向晚,已經難得再見蹤影。 F 我一向不是話多的女子。性情自小散淡,至今依然喜歡那本小王子。 我記得曾經有人允諾要盡此生爲我罩玻璃罩子,讓我永遠做一朵溫室玫瑰,不經風雨。如今,我确實是過這樣生活,雖然那個爲我抵擋風雨的人,不是他。 我知道在那個遙遠校園,若有人提起,必然當我是個傳奇。不過是因爲一次偶遇,便結識那傑出男子。一年後成婚,定居法國。自然,必然也有人不會忘記,我是如何的美麗。不過我依然想說,一個女子,倘若隻有美麗,那麽未必真正前程似錦。 我相信羅染愛我,并不完全隻因爲我美麗,就如我願意嫁他,亦不完全隻因爲他能給我無虞生活。 當然多數人會不信。這世界習慣将一切公式演算,杜絕情感。那麽我隻笑,不多提。 往事都如前塵。唯一些微愧疚,是對錦帆。我知道以他清傲心性,他不會原諒我亦不會饒恕他自己。 不是不希望他能好好生活。雖然臨走時候,隻留給他一封信。不是不想當面與他細說,隻是怕結局失控。知道那個晚上他爛醉如泥。隻能托付向晚,替我好好照看。 錦帆,他比任何人都像個小孩。需要全然爲愛付出忍耐寬容女子,我并不合适若他是小王子,我卻不是他的那朵玫瑰。可惜,他不知道。 流年換轉,一去便已經數年。我不曾想到我還能見着向晚。 依然還記得那個面孔亮晶晶的孩子,她對着我說,姐姐,你怎麽可以這麽漂亮。如今,已經是26歲的女子。 我忍不住上前擁抱她,如今換成我說,向晚,你真是漂亮。 簡單利落白色襯衣,卡其褲子。劉海掠到耳邊,依然是那樣亮晶晶眸子。我當初一直喜愛,便是她周身溫暖生命氣息。 而羅染說過,我是隻适合開放在溫室中的人。穿細緻綢緞爲他生一堆孩子。 那錦帆,錦帆又如何。臨近而立的男子,我從來不曾懷疑,他能讓他所愛的女人幸福。他可幸福。 G 我第一個愛過的女人,名字叫做葉闌珊。那還是一個小王子和玫瑰的年紀。我愛闌珊,因爲她的閑散。是盛開在空谷的一朵幽蘭,看不到她身上的塵煙。許多時候,爲學業前途奔波,爲瑣碎得失介懷,回來看見闌珊美麗的臉,會覺得豔羨。很多人看見闌珊的美麗,卻忽略了她的聰明。自小優渥家庭,讓她彈的一手好鋼琴,并且精通三國的外語。但是闌珊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嬌縱。她是我真正的一個偶像,即便無數依偎的時刻,我依然覺得她遙不可及。其實她抛擲兩年時光在我身上,我知道我已經應該感激。偶像是該用來崇拜和遠觀,并非用來傷害和愛。這是很多年後我才明白的道理。 30歲的生日即将來臨。當初離職開辦自己公司,一路打拼,如今已經三年。根基漸定。是衆人眼裏意氣風發的男子。但是無人知曉,我的遺憾。 不曾告訴闌珊,我從來不相信她爲着錢才跟随羅染。那個她離去夜晚,酒精摧毀我神志,年少被摧毀的自信,讓我口不擇言。還有向晚,其實我不曾忘記那日是她奔過來照看,她的眼淚打在我的手上。是那麽狠狠一口,我咬上她的手臂。疼痛無處發洩。我不曾忘記她哽咽的聲音,錦帆,闌珊離開,依然還有我在愛你,一直愛你,永遠愛你,陪在身邊,不離開你。隻是第二日醒來,她離去。我不提。就這樣過去,那一夜防若隻是夢境。向晚從此換上長袖,對着我雲淡風輕,我順水推舟,片段失憶。就這樣逃避,看着她陪在我身邊七年。由起初那個莽撞丫頭成爲商場遊刃有餘的女子,爲我收拾居屋,洗手做羹塘;陪我出席應酬場合,輾轉醉酒。看我身邊換盡女友。毫無怨尤。原來一個女子甘心付出,世上男子是樂于糊塗。逃避裏甯願長久。那一日,那個叫家安的小子一拳打上我的鼻頭。是他口口聲聲罵着我說,聶錦帆,你應該爲你的自私去死。彼時,他剛剛送完向晚的飛機。 又一個女人,奔向彼岸,離開我的身邊。我并未大恸失色。我已經不是當初的校園少年,可以爲着闌珊将自己埋入酒缸。已經是擁有一家蒸蒸日上公司的男人,我懂得如常處理公事,爲着出差奔波各地燈紅酒綠。但是許多夜晚,我知道自己的落寞。再也看不到的身影,那個在我對面微笑着蕭瑟的女子,我終于跑去家安所說的社區去看那麽多向晚寫的字,我想象無數夜晚她在無聲的疼痛裏撫摩自己的手指,她說生命是一場恢弘的等待,唯一的結果成爲腐爛。她說一個女人會有多少個七年,或許心志還願意,但是青春已經不能堅持。我看到她最後一天的日記,她說沒有人知道我的父母在我大一那年已經移民,此後的一直催促,直到如今我才終于願意成行。第七個夏天,青春是一本寫完的書,從頭到尾依然隻有這一個名字。或許沒有人願意相信。 潮水湧上我的眼睛,我聽到胸腔裏回蕩的空洞的聲音。一根肋骨被抽去的疼痛,原來時光早已經植向晚入我的骨血。我看到她寫的最後一行字,她說,多麽可惜,這麽多年,隻有那一夜,我能夠親口念出他的名字。蘇向晚愛聶錦帆。 尾聲 我十分之不高興讓我來訴說結局。這個故事寫到最後,似乎我是唯一失意人。大學時代一直被嘲笑到如今,即便如今已經是堂堂律師,依然有舊日同學看到我眨眼曬笑,林家安,聽說你那向晚終于嫁給了聶錦帆。 哼哼,至少我是向晚親如手足兄弟,至少我是向晚孩子的首席幹爹。而我那個不共戴天的情敵聶錦帆,看在他被我一拳打出鼻血沒有還手的分上,我就原諒他好了。愛音樂,愛文字,愛空間,火兒QQ952264836
document.write(g_oBlogData.data.cgiContent); if(isTemplateBlog) { TemplateBlogParser.start(); } 爱音乐,爱文字,爱空间,火儿QQ952264836楔子 澳洲的阳光很温暖。让我想起九月的北京。空气里面是爱情的味道。那个时候,生活是刚刚打开的糖罐,伤害和眼泪还没有登台。 他终于找到这里来。整整七年,30岁的我的锦帆,他站在我面前笑,他有墨黑的眉,他微微前倾的姿势,他有那么白的牙齿。他说,苏向晚的第7个夏天,名字叫做聂锦帆;聂锦帆的第7个夏天,名字叫做苏向晚。 苏向晚爱聂锦帆,聂锦帆爱苏向晚。 我的眼泪滴滴答答的下来。 A 她十九岁那年的夏天,名字叫做聂锦帆。 是她和他初识的第一年。同乡的聚会,她因为老师拖堂迟到半个小时。临近中午的校园,处处人满为患。她抱着书本在其中奔跑穿梭,一路上心急如焚。九月的北方阳光,依然炽烈明亮,汗水顺着额角一路打下来。等几番周折找到指定饭馆,她已经气喘如牛,趴在椅背上说不出完整话来。 善意笑声四起。有师姐款款站起身来介绍,这是今年甫入学师妹,名字叫做苏向晚。然后她听见他喊她的名字,他说,向晚,先擦擦汗。是一方雪白手帕,抬头的时候,她看见他的脸。 聂锦帆聂锦帆聂锦帆。在以后的许多夜晚,她在心里念他的名字,反反复复,一遍一遍,她想着他那一天的样子。他有那样墨黑的眉,却是那般柔软流动的眸子,他微微前倾的姿势,他有那么白的牙齿。窗外九月艳阳如水泄下,她在长长的晕眩里发不出任何声音。 生活是一张准备妥当的宣纸,那一个夏天,她饱蘸浓墨,只在上面写下这一个名字。 穿着格子衬衣的锦帆,短发干净利落,背着大大的挎包站在她面前;穿着白T恤的锦帆,带着护腕,球场上奔跑跳跃,四下的欢呼里给她一个咧开的笑脸;赤着脚的锦帆,地毯上眯着眼睛,抽完那一支烟。他隔了好远距离,大声喊她的名字,他跑到学校的小卖铺里去给她买一支冰淇淋,他揉搓她乱糟糟的头发,他在她困顿的时候轻轻地敲她的脑袋。 是该幸福的吧,可是她在很多夜里无声地落下泪来。锦帆的生活里春光灿烂,她是他路边的一棵风景树,却不是他心头的那粒朱砂痣。他在那么多的人面前,大力拍着她的肩膀,他说,向晚,是我的好兄弟。聂锦帆的那一个夏天,与他举案齐眉的名字,叫做叶阑珊。 美丽的阑珊,她倚在锦帆身上懒懒的笑,向晚,你真是锦帆的小小翻版。他一直想要一个妹妹,我与他一样疼你。 B 每年新生入学,都是令人头痛时节。拥挤校园更显逼仄,那些面孔仓皇孩子,工蜂一样散落在各个角落。 如若可能,我愿意避开一切在校内出现机会。咄,那些人满为患教室食堂,让人望而生畏。我只愿意在自己租住这间小屋里手捧小王子读到日暮,清凉无汗,唇齿含香。 锦帆时常对牢我说,阑珊,你便是我的那一朵玫瑰,我毕生努力要为你遮上玻璃罩子,永不让你沾人间烟火。 每次这个时候,我都会依偎在他怀里,轻声的笑。 我并非置疑他的能力,这个校园风云男子,一路顺遂上来,多少长辈啧啧称赞,数年后决非池中之物。只是我,没有那许多年可以用来等待。鹤发鸡皮时候,纵是锦衣玉食,又有何益。我很小知道,美丽不过是瞬间的事情。 认识罗染,是在学校百年庆典上。 校园沸腾如一锅粥。彩旗热烈招展,校友回访,文艺演出,学术讲座。大大小小车辆塞满过道。学生志愿者散布各个角落,一律热情微笑,有问必答。 我是其中一员。穿红色旗袍站在礼堂门口,引导来宾进入会场,偶尔充当咨询。 罗染进来的时候,是和一群法国学者一起。他们用法语流利交谈,间或发出欢笑的声音。经过我的时候,罗染停住脚步。我知道他必是要向我询问会场位置,所以未及他用中文发问,我已经给出答案,用的是标准法语。我看到罗染的目光在我身上略微停滞,然后他微笑着对我点头示意,与那群人一起走向会场。 回去之后我笑着与锦帆提起,原来并非所有成功人士都脑满肠肥。 我未曾告诉锦帆,自罗染堪堪看我的那一眼,我闻到风吹草动的气息。 一周后,庆典结束,我疲倦不堪。换上常服,懒洋洋穿过喧嚣球场,远远看到锦帆以优美姿势跳投一记。场外抱着他衣服的,是他甫入学的师妹。这个小小女孩,第一次看见我眼睛睁那么大,我记得她说,姐姐,你怎么可以这么漂亮。我和锦帆都喜爱她坦率自然。夕阳幻化她小小面孔,双目永远亮晶晶,我轻轻走过去喊她的名字,我说向晚,等锦帆下场,你同他说,我感觉疲惫,先回去休息。 球场边上有一条长廊,挂满我喜爱的藤萝,浅浅紫色垂落。我停住观赏一阵,拾起一串,带回家去。 阳光余韵,风吹动我纯棉群摆,我在马路一边等待穿行。是前望的那一瞬,我看见罗染。立在他银白色车旁,穿一件妥帖至极的白衬衣。双手插在裤兜里。我知道他在等我。 C 我认识向晚的时候,她已经大四。 本该是风声鹤唳的时段,周遭人为着考研求职人仰马翻。那些大四的学生,都有仓促的脚步和一张疲倦的脸。但是向晚,自始至终,是个悠闲的女子。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她,是约好的酒馆。角落边上那个座位,她对着窗外抽烟。黑色长袖的T恤,有那么长的刘海。然后她转过身来,对着我轻轻的笑了一下。她说,家安,你穿成了我喜欢的样子。她的声音异常的甜美,虽然有一点点低。 我在学校的社区上认识向晚。这个长我两届的女子,写了那么多漂浮的字。是义无返顾的迷恋。我在她所有的文章后面固执而坚持的回复,我说向晚,我想见你。但是没有回音。小小的社区因为我近乎轻狂的举止而荡起涟漪。很多人嘲笑,有些赞赏,也有许多人过来和我说向晚的点滴。但是向晚始终在那样的喧嚣后面,似笑非笑,不发一言。 我的坚持渐渐成为笑柄,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依然那样一相情愿坚持下去。或许我自己也并不清楚。 很多人建议我直接用传呼器发留言给向晚,这样至少我能和她直接交谈。但是我没有。我有自己骄傲的底线。我阅读她所有的文章,我在很多夜里在那些凛冽的语调里闭不上眼睛。我想看看应该是怎样的面孔才能与这样的心志匹配。所有人都知道林家安中了情蛊,名字叫做苏向晚。但是林家安仍然有林家安的骄傲。我们每日都在网上挂许多时间,我看着她的名字以那么懒散的姿势漫长的停留在社区的列表里。但是我不会点击留言。我只是依然不懈的在她的帖子后面回复,我说,向晚,让我见见你。 终于如愿。是那一日傍晚时分,屏幕上突然弹出向晚的留言。她说,好孩子,出来陪我喝酒。 她坐在我对面,面色薰然,蔷薇的色泽。她的手里夹着烟。她喝了很多的酒,她的眼睛看向的时候,我看到里面有一些晃动的波影。 向晚,我没有想过你会是这么的美丽。 呵呵,美丽?家安,你还是个孩子。没有人能再美丽如叶阑珊。即便她已经离开许多年。她起眼睛对着我笑,深深的吸入一口烟。她的手指苍白,并且看上去,寂寞。 那一日,我送向晚至她楼下。我看着她懒洋洋的向我摆摆手,然后步履镇定的走进楼去。 是如此控制自若的女子,虽然我知道她已经喝多。但是人前,始终看起来的无懈可击,钢铁般强悍的意志。个性里面的天真和甜美藏在颓靡里面。就像许多夜里我看到的她的字,不动声色的叙述,面无表情宣判那些人物命运。但是透过这样的寒冷,我看到她内心的阳光和雨水。 我突然对着她的背影大叫,我说向晚,让我照顾你。 D 整理书架的时候,掉出来一张照片。拍在我甫进大学的那个夏天。一转眼,已经三年。 是图书馆的台阶,同乡会的合影。我穿着大大的白色T恤,头发很短,对着镜头,笑容恍惚。傻傻的样子。 我依然记得,那是北方的九月,午后阳光是一只巨大手掌。他站在前面,他举着相机,大声着,大家都咧开嘴,看这边。 是初初拓上的第一笔,一路潦草的画到如今,依然只有他一个名字。聂锦帆。 偶然还有联系。在某一个出差夜晚,或者难得的办公室的清闲,他会打电话给我。俗套的问,我的学习生活。 如果掩饰已经成为习惯,那么不妨一直这样下去。我许多难出口的话语,曾经是无数夜里揪心的疼痛。终于压抑成俗套回应,叹息都听不见。 也有的周末,我会过去看他。坐在客厅等他,对那些卧室里面推门出来的艳丽女子视而不见。 为他收拾房间,等他梳洗完毕,一起去吃一顿饭,然后我再坐上一个小时的公车回来。我知道他已经和从前不同。但是很多时候,一个人可以毫无怨言,因为爱。 是的,心里反反复复表白了多少遍,苏向晚爱聂锦帆。聂锦帆爱苏向晚。眼泪就那么滴滴答答的下来。 其实我也早已经和从前不同,但是他看不到。 向晚,你在我面前神游次数已经越来越多。 是淡淡语气,但是听出不满。一抬头,看见锦帆眉间浅浅的褶。 或许是最近睡眠不好,师兄,你知道大四容易让人衰老。我的笑容非常标准,是无数夜里对着镜子反复练习。不久之前,师姐款款路过北京,过来看我。曾经对牢我惊呼,向晚,你现在气质神韵怎么像极当年的叶阑珊。 不曾告诉她,是自己刻意模仿。美丽如斯的叶阑珊,锦帆最爱的叶阑珊,他心中绝无仅有那一朵玫瑰。是不介意做她影子,只要能被他爱。一辈子做阑珊替身,心甘情愿。可惜,锦帆,他什么也看不见。 向晚,你也知道你已经大四,你不该至今毫无打算。锦帆熟练的点烟,目光凌厉。是的,他已经变成一个凌厉的男人,头发理的那么短,笑容很少,唇角是那么削薄的线条。阑珊离开后的两年,他心里的阳光和温暖也一并被带走。事业是旁人艳羡的顺遂,多少老师颔首微笑,当初便不曾看走眼。但是他们不知道,如今的这个聂锦帆已经再回不到当初。他成为心机深沉处事残酷的男子,他让人觉得寒冷。 我不是没有打算。我的打算就是陪在他身边。是我当初对阑珊的承诺,但是我永远不会让他知道。 E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向晚。 这个泰国餐馆,朋友推荐的好味道。和同学刚刚入座,看见坐在左边的向晚。 她没有看见我。她的目光对着她面前那个正在接手机的男子。她的目光疼痛宛转。 那个男人的侧脸朝着我,他有非常凌厉的棱角,很短的头发,眉毛墨黑,指节间夹着一只烟。他的声音非常沉郁。我看到他挂掉手机的时候,向晚的眼睛已经移开。她端起面前的汤小心的喝,她的刘海有几缕划入汤里面。那个男人的手伸过来,掏出手帕替她擦刘海沾上的汤汁。他的眉尖簇起。我看见向晚的笑容。我不知道为什么再次觉得疼痛。 我走过去很自然的同向晚打招呼,我毫不畏惧迎上那个男人的目光。 向晚淡淡的介绍,家安,这是长我两届师兄,他叫聂锦帆。 我说,向晚,吃完饭给我电话。我们可以顺道一同返校。我掏出笔,展开她的手掌,然后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上面。 我并没有和那个男人说一句话。 半个小时之后,我在餐厅门口看见向晚。她缓慢的对着我笑,她说家安,你这个小孩子。然后她吞下一把晕车药。 什么也没有说,或许是因为写了太多文字,她是厌倦了语言的女子。她的身体里面有那么多的疲惫。公车拖拖拉拉开动的时候,向晚已经睡着。我把她靠窗的头轻轻的转过来,停在我的肩头。我把她的身体摆一个舒服的姿势。她烟灰的大毛衣,袖管垂落。我替她挽起的时候,看见她手臂上的那个齿痕。 她睡着的样子,不似成人。原来她有一张浓眉长睫的娃娃面孔。只是她醒着的时候,面孔罩上一层流转光韵。模糊了她的五官。她的手机响起来,我没有看,直接替她关掉。 那是我和向晚的第二次见面。 一周以后,我从一个师兄那里听得聂锦帆的名字。原来曾经是校园风云,连带的一个传奇,那个时候,还有一个连理匹配的名字,叫做叶阑珊。然后听见向晚的名字,他说,彼时苏向晚是多么英俊女子。聂锦帆直系师妹,最好兄弟。辩论赛篮球场处处活跃,只是后来都沉寂。叶阑珊毕业去了法国,聂锦帆留在北京。苏向晚,已经难得再见踪影。 F 我一向不是话多的女子。性情自小散淡,至今依然喜欢那本小王子。 我记得曾经有人允诺要尽此生为我罩玻璃罩子,让我永远做一朵温室玫瑰,不经风雨。如今,我确实是过这样生活,虽然那个为我抵挡风雨的人,不是他。 我知道在那个遥远校园,若有人提起,必然当我是个传奇。不过是因为一次偶遇,便结识那杰出男子。一年后成婚,定居法国。自然,必然也有人不会忘记,我是如何的美丽。不过我依然想说,一个女子,倘若只有美丽,那么未必真正前程似锦。 我相信罗染爱我,并不完全只因为我美丽,就如我愿意嫁他,亦不完全只因为他能给我无虞生活。 当然多数人会不信。这世界习惯将一切公式演算,杜绝情感。那么我只笑,不多提。 往事都如前尘。唯一些微愧疚,是对锦帆。我知道以他清傲心性,他不会原谅我亦不会饶恕他自己。 不是不希望他能好好生活。虽然临走时候,只留给他一封信。不是不想当面与他细说,只是怕结局失控。知道那个晚上他烂醉如泥。只能托付向晚,替我好好照看。 锦帆,他比任何人都像个小孩。需要全然为爱付出忍耐宽容女子,我并不合适若他是小王子,我却不是他的那朵玫瑰。可惜,他不知道。 流年换转,一去便已经数年。我不曾想到我还能见着向晚。 依然还记得那个面孔亮晶晶的孩子,她对着我说,姐姐,你怎么可以这么漂亮。如今,已经是26岁的女子。 我忍不住上前拥抱她,如今换成我说,向晚,你真是漂亮。 简单利落白色衬衣,卡其裤子。刘海掠到耳边,依然是那样亮晶晶眸子。我当初一直喜爱,便是她周身温暖生命气息。 而罗染说过,我是只适合开放在温室中的人。穿细致绸缎为他生一堆孩子。 那锦帆,锦帆又如何。临近而立的男子,我从来不曾怀疑,他能让他所爱的女人幸福。他可幸福。 G 我第一个爱过的女人,名字叫做叶阑珊。那还是一个小王子和玫瑰的年纪。我爱阑珊,因为她的闲散。是盛开在空谷的一朵幽兰,看不到她身上的尘烟。许多时候,为学业前途奔波,为琐碎得失介怀,回来看见阑珊美丽的脸,会觉得艳羡。很多人看见阑珊的美丽,却忽略了她的聪明。自小优渥家庭,让她弹的一手好钢琴,并且精通三国的外语。但是阑珊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娇纵。她是我真正的一个偶像,即便无数依偎的时刻,我依然觉得她遥不可及。其实她抛掷两年时光在我身上,我知道我已经应该感激。偶像是该用来崇拜和远观,并非用来伤害和爱。这是很多年后我才明白的道理。 30岁的生日即将来临。当初离职开办自己公司,一路打拼,如今已经三年。根基渐定。是众人眼里意气风发的男子。但是无人知晓,我的遗憾。 不曾告诉阑珊,我从来不相信她为着钱才跟随罗染。那个她离去夜晚,酒精摧毁我神志,年少被摧毁的自信,让我口不择言。还有向晚,其实我不曾忘记那日是她奔过来照看,她的眼泪打在我的手上。是那么狠狠一口,我咬上她的手臂。疼痛无处发泄。我不曾忘记她哽咽的声音,锦帆,阑珊离开,依然还有我在爱你,一直爱你,永远爱你,陪在身边,不离开你。只是第二日醒来,她离去。我不提。就这样过去,那一夜防若只是梦境。向晚从此换上长袖,对着我云淡风轻,我顺水推舟,片段失忆。就这样逃避,看着她陪在我身边七年。由起初那个莽撞丫头成为商场游刃有余的女子,为我收拾居屋,洗手做羹塘;陪我出席应酬场合,辗转醉酒。看我身边换尽女友。毫无怨尤。原来一个女子甘心付出,世上男子是乐于糊涂。逃避里宁愿长久。那一日,那个叫家安的小子一拳打上我的鼻头。是他口口声声骂着我说,聂锦帆,你应该为你的自私去死。彼时,他刚刚送完向晚的飞机。 又一个女人,奔向彼岸,离开我的身边。我并未大恸失色。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校园少年,可以为着阑珊将自己埋入酒缸。已经是拥有一家蒸蒸日上公司的男人,我懂得如常处理公事,为着出差奔波各地灯红酒绿。但是许多夜晚,我知道自己的落寞。再也看不到的身影,那个在我对面微笑着萧瑟的女子,我终于跑去家安所说的社区去看那么多向晚写的字,我想象无数夜晚她在无声的疼痛里抚摩自己的手指,她说生命是一场恢弘的等待,唯一的结果成为腐烂。她说一个女人会有多少个七年,或许心志还愿意,但是青春已经不能坚持。我看到她最后一天的日记,她说没有人知道我的父母在我大一那年已经移民,此后的一直催促,直到如今我才终于愿意成行。第七个夏天,青春是一本写完的书,从头到尾依然只有这一个名字。或许没有人愿意相信。 潮水涌上我的眼睛,我听到胸腔里回荡的空洞的声音。一根肋骨被抽去的疼痛,原来时光早已经植向晚入我的骨血。我看到她写的最后一行字,她说,多么可惜,这么多年,只有那一夜,我能够亲口念出他的名字。苏向晚爱聂锦帆。 尾声 我十分之不高兴让我来诉说结局。这个故事写到最后,似乎我是唯一失意人。大学时代一直被嘲笑到如今,即便如今已经是堂堂律师,依然有旧日同学看到我眨眼晒笑,林家安,听说你那向晚终于嫁给了聂锦帆。 哼哼,至少我是向晚亲如手足兄弟,至少我是向晚孩子的首席干爹。而我那个不共戴天的情敌聂锦帆,看在他被我一拳打出鼻血没有还手的分上,我就原谅他好了。爱音乐,爱文字,爱空间,火儿QQ9522648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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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第七个夏天的名字(曾经泪流满面的文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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