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说爱情回来过
发布时间:2009-12-09 07:40:31
當一份愛情心甘情願爲你等候了9年,從青澀到甘甜,從稚嫩到圓熟,都隻爲你而豐滿。瓜熟蒂落後,你除了小心翼翼地捧起她,精心地呵護她,還能做什麽呢?
學校安排畢業實習。正巧姑媽家經營了一家小打字複印社,這對我這個在計算機系讀了4年的大學生來說,再合适不過了。
初秋的微風已有些陣陣寒意。我獨自坐在微機旁發呆。“有人嗎?打字。” 我不由得一驚。說話的是一位二十多歲戴着寬邊墨鏡的青年,高高的個兒,淡灰色的西服,白皙的面龐,舉手投足無不流露着文化涵養。“能把它打下來嗎?”他把文稿遞給我。“可以,稍等。”隻有一張紙,短短的幾行字,沒有稱呼和落款。“起個文件名吧。”我說。“就叫‘第一封情書’。”他彬彬有禮地回答。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問題還是他在嘲弄我。但一個打字員的職責就是按照顧客的要求去做。這是我剛來時姑媽就反複叮囑過的。
懷着幾分新奇,我敲打起鍵盤: 分手數載,一朝相逢。你知道我的心嗎? 9年前,我們分手後,我無時無刻不想你,無時無刻不找你。現在,我終于如願以償了。我們再也不會分開,今生今世。這朵玫瑰你喜歡嗎?願它伴你快樂到永遠。
這時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紅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。我把打印好的稿遞給他。“"謝謝,免費?”他微笑着說。我被他的這種幽默逗笑了。
“不,3元。”
“正好3元。再見!”他轉身就走。
“等等,你的玫瑰。”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紅的玫瑰,緊走兩步遞給他。
“噢,噍我。”他臉上似乎有一種複雜的不可琢磨的表情。
“看你打字真是一種享受,下周六我還會來的。”
那青年走後,我不禁有些茫然。連情書都要這來打印。是不是浪漫得昏了頭了。不知怎的,那神秘的墨鏡、古怪的信、新奇的文件名、火紅的玫瑰,時刻萦繞于腦際,揮之不去。或許他還會送來他的第2封情書,我想。但願他下周六真的還能再來。
又是一個周六的下午。金色的陽光透過窗戶輕輕地灑在桌面上,給這個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幾分溫馨和生機。
“有人嗎?打字。”又是那熟悉的聲音,淡灰色的西服,寬邊的墨鏡。
“請進。”我微笑着說。這時,我注意到他手裏拿着一枝火紅的玫瑰。他把它輕輕地放在茶桌上,像是呵護着一顆年輕的心。“文件名?”“第2封情書。”他很坦然地回答。我預感到他會用這個文件名的,但還是無法同平日一樣那麽氣定神閑。我理了理有些亂了的思緒,穩穩地敲打起鍵盤:上次見到你仍舊是那麽美麗。黑黑的頭發輕輕地瀉落在肩上,朗朗的眼睛,似水的衣衫,盈盈地向我走來。還記得9年前那曲《東方之珠》嗎?你就是我的東方之珠。我将用一生的柔情,開啓你塵封的記憶。願你心随所想,事成所望。
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,它真美。“這次我決不會忘掉,你放心吧。”我再一次被他的話語逗笑了。“歡迎再來。”“下周六。一定。”
時光如落花般紛紛飄逝。那位戴墨鏡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,一轉眼,已經來了8次,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書。每一封信都那麽短,卻又那麽情真意切。 現在,我隐約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。不管她是誰,能同如此愛她的青年相伴永遠也就此生無悔了。多美多好的一對伴侶,我知道他們一定會幸福的。然而,屬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裏?
我天生是一個腼腆的女孩。雖然我能夠在衆目睽睽的舞台上盡情歌唱,能夠和女伴大聲說笑,甚至同她們開某一男生的玩笑,但我并不怎麽單獨同男生說話。一旦我發現隻有自己一個女生站在男生堆裏,便會找一個合适的理由馬上逃開。
記得那還是上初一的時候。一個清晨的早晨,我意外地發現書包裏放着一個裝幀很美的信封,上面用很秀氣的字寫着我的名字。我惴惴地撕開,裏面竟是兩粒紅豆!連忙做賊似的把信塞進書包,心怦怦地跳個不停。遠處的他默默的看着我,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渾身不自在。他是一個少言寡語的男孩,又瘦又小,一副弱不禁風的模樣。在他身上我幾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滿意的優點,更談不上感情了。我壯着膽約他出去,讷讷地告訴他“我……還小。”看到他有些沮喪,便再也不敢多說一句,如釋重負的跑開,耳畔隻傳來他的呼喊:“我會等的,我發誓。”那夜,瑟瑟的風和蕭蕭的雪成爲天地間唯一的風景。後來,我患了重感冒住進了醫院。痊愈歸校後才得知,他由于家庭搬遷,初一上半學期還沒讀完就轉學了。腼腆的他沒給任何人留下通訊地址,從此我們就再也沒有見面。
現在回想起來,感到既美好,又可笑。如今我腦海裏甚至連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,隻記得他瘦小的身軀,灼熱的目光。偶爾在記憶深處把此事翻出,當成孩童時一種愛的遊戲,慢慢回味,也别有一番情趣。
又一個星期六的下午,濃黑的雲低低地壓下來,令人喘不過氣來。一種莫名的失望湧上心頭。大街上,人們紛紛撐起了雨傘,行色匆匆。啊,玫瑰!一把花傘下有一枝火紅的玫瑰!我眼睛一亮。是他,他的第9封情書來了。
“啊,好大的雨。”
“快進,‘情書天使’。”我已經這麽稱呼他了。“你的第9封情書出爐了吧?”他笑了。“錯了。這叫聰明反被聰明誤。是第10封。”他看出了我的不解,接着說:“我對9有一種特殊的感情,我的許多成功細細想來都與9有關。我希望愛情也是如此。所以……”他頓了一頓,“我不敢寫。我要把第9封情書當做最美好的禮物獻給她,讓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,使我們永久相伴。”
他簡直是一位詩人。我微笑地望着他,不禁一陣心動。懷着一種崇高,我打下了他的第“10”封情書:
你是我的唯一。
我還從未說過我愛你。今天,就讓我說一聲我愛你。
“她真幸福,能告訴我她的名字嗎?”
“這……”
我覺得有些冒失了。他第一次緩緩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鏡,露出灼熱的目光,似曾相識。“她在初中時的一篇獲獎作文上,用了‘辛尉’的筆名。我是永健。”他狡黠地一笑,抓起傘,逃似地走了。 我足足愣了一分鍾,心中默念着:“辛尉永健永健辛尉……”
是他!?那灼熱的目光,那個風雪之夜,那個發誓要等我的男孩──永健!他真的在等,等了整整9年!我激動地一股腦兒把永健寫的情書全調出來,細細品讀着愛情的甘甜。那“第9封情書”是什麽?我沒有答案。但永健說它是最美好的禮物。
雨不知什麽時候停了。金色的陽光動情地灑在桌面上,永健未帶走的那枝火紅的玫瑰熠熠地閃着豔麗的光澤。
当一份爱情心甘情愿为你等候了9年,从青涩到甘甜,从稚嫩到圆熟,都只为你而丰满。瓜熟蒂落后,你除了小心翼翼地捧起她,精心地呵护她,还能做什么呢?
学校安排毕业实习。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,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,再合适不过了。
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。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。“有人吗?打字。” 我不由得一惊。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,高高的个儿,淡灰色的西服,白皙的面庞,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文化涵养。“能把它打下来吗?”他把文稿递给我。“可以,稍等。”只有一张纸,短短的几行字,没有称呼和落款。“起个文件名吧。”我说。“就叫‘第一封情书’。”他彬彬有礼地回答。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。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。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。
怀着几分新奇,我敲打起键盘: 分手数载,一朝相逢。你知道我的心吗? 9年前,我们分手后,我无时无刻不想你,无时无刻不找你。现在,我终于如愿以偿了。我们再也不会分开,今生今世。这朵玫瑰你喜欢吗?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。
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。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。“"谢谢,免费?”他微笑着说。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。
“不,3元。”
“正好3元。再见!”他转身就走。
“等等,你的玫瑰。”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,紧走两步递给他。
那青年走后,我不禁有些茫然。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。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。不知怎的,那神秘的墨镜、古怪的信、新奇的文件名、火红的玫瑰,时刻萦绕于脑际,挥之不去。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,我想。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。
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。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,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。
“有人吗?打字。”又是那熟悉的声音,淡灰色的西服,宽边的墨镜。
“请进。”我微笑着说。这时,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。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,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。“文件名?”“第2封情书。”他很坦然地回答。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,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。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,稳稳地敲打起键盘: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。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,朗朗的眼睛,似水的衣衫,盈盈地向我走来。还记得9年前那曲《东方之珠》吗?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。我将用一生的柔情,开启你尘封的记忆。愿你心随所想,事成所望。
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,它真美。“这次我决不会忘掉,你放心吧。”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。“欢迎再来。”“下周六。一定。”
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。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,一转眼,已经来了8次,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。每一封信都那么短,却又那么情真意切。 现在,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。不管她是谁,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。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,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。然而,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?
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。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,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,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,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。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,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。
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。一个清晨的早晨,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,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。我惴惴地撕开,里面竟是两粒红豆!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,心怦怦地跳个不停。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,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。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,又瘦又小,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。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,更谈不上感情了。我壮着胆约他出去,讷讷地告诉他“我……还小。”看到他有些沮丧,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,如释重负的跑开,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:“我会等的,我发誓。”那夜,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。后来,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。痊愈归校后才得知,他由于家庭搬迁,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。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,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。
现在回想起来,感到既美好,又可笑。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,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,灼热的目光。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,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,慢慢回味,也别有一番情趣。
又一个星期六的下午,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,令人喘不过气来。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。大街上,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,行色匆匆。啊,玫瑰!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!我眼睛一亮。是他,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。
“啊,好大的雨。”
“快进,‘情书天使’。”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。“你的第9封情书出炉了吧?”他笑了。“错了。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。是第10封。”他看出了我的不解,接着说:“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,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。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。所以……”他顿了一顿,“我不敢写。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,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,使我们永久相伴。”
他简直是一位诗人。我微笑地望着他,不禁一阵心动。怀着一种崇高,我打下了他的第“10”封情书:
你是我的唯一。
“她真幸福,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?”
“这……”
我觉得有些冒失了。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,露出灼热的目光,似曾相识。“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,用了‘辛尉’的笔名。我是永健。”他狡黠地一笑,抓起伞,逃似地走了。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,心中默念着:“辛尉永健永健辛尉……”
是他!?那灼热的目光,那个风雪之夜,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──永健!他真的在等,等了整整9年!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,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。那“第9封情书”是什么?我没有答案。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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